医务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
时间:2009-01-09 16:50来源:爱尔眼科 作者:aiercyh 点击:次
一、科主任、主任医师查房: 每周1-2次,应有主治医师、住院医师、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。
1、重点检查疑难、高危病例,审查新入院病人的诊断、特殊检查及治疗计划,决定重大手术和会诊。
2、听取汇报时检查医嘱、病历,纠正错误,提高医疗水平。
3、检查各项护理工作及病房管理情况,提出改进意见。
4、通过查房考察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,介绍本专业及相关疾病诊疗的新进展。
二、主治医师查房: 每周2-3次。应有住院医师、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参加。
1、危重病人应每日上班后、下班前进行巡视,住院医师请示时随叫随到。
2、对新入院、诊断不明、疗效不佳的病人要认真检查,仔细分析,必要时组织讨论。
3、重大、疑难等复杂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请示汇报。
4、通过查房有计划的培养住院医师的工作能力,提高科内诊疗水平。
5、检查病历书写、医嘱及护理记录,发现错误及时纠正。
6、签署所管辖病区的会诊单、特殊检查及用药申请单、病历摘要、危重报告单、出院证明,按时报告传染病、院感、药物不良反应等。
三、住院医师查房:
1、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巡视两次,对危重、疑难、新入院、手术后的病人应随时观察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。
2、新病人入院后,接到通知应立即前往,详细询问病史、全面认真查体,给予初步处理,向病人及家属如实交代病情。
3、及时报告主治医师,提出诊疗方案,接受上级医师指示,在24小时内按要求完成病历书写,做到字迹工整、不涂改。
4、做好科主任、主任医师及主治医查房前的准备工作,主动汇报所管病人的诊疗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记录于病程日志上,并及时执行。
5、每日查房或巡视病房后及时修改医嘱,认真查对,防止差错。 6、凡有危重、抢救病人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及时进行抢救。
7、在就诊疗方案、诊疗过程、机体综合状态评估等方面应及时、主动、耐心得与患者进行沟通,并征求病人对医疗、护理、生活等方面的意见,努力改正,提高患者的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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